回台灣的第二天我就帶老公去辦居留證,因為規定進入台灣後必須14天以內去移民署報到.結果辦事員跟我們說我們從日本帶回來的大頭照頭太小了,於是又跑去拍了一次大頭照.相片洗好了也剛好遇到週休,所以拖到第6天才來辦居留證.要2個禮拜後才能去取居留證,但是老公護照期限只剩半年,所以無法給到1年,只能給到護照到期日.辦理居留證的費用是1000台幣.第二年也只會給一年,如果給三年費用就台幣3000.聽辦事員跟我說:現在要加入台灣健保必須在台灣停留6個月,於是我們又跑了一趟健保局去確認.當初我還在日本時聽網友們跟我說只要在台灣待4個月就可以加入台灣健保,所以打算滿4個月後再回日本一趟的,順便幫老公換新護照.結果現在改成必須連續待6個月且不得出境,老公的日本護照又只到12月份,看來只好到高雄的駐日辦事處更換護照了,好讓老公的居留證可以到整整一年.這照片是台南的移民署,我記得十幾年前這是一家婚紗公司,後來倒了卻變成台南移民署了.每次路過這裡都會看到有人在外面拍照或者拍婚紗照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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