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當談到皮膚保養或是防癌抗老,規則使用防曬劑是必然到的話題,即使在冬季也不例外。然而最近英國則有報導一種防曬成份PBSA可導致細胞染色體突變,而有致癌的可能。防曬劑是否真會致癌?

PBSA是2-phenylbenzimidazole-5-sulphonic acid的縮寫,在臺灣的防曬品內並不多見。防曬劑致癌的疑慮,事實上由來已久,最早是擔心防曬劑內有亞硝酸胺,1995年瑞典又有使用防曬劑者婦女產生惡性黑色素瘤反而是不使用者3.7倍的報告,但未何儘管防曬劑致癌的傳聞不斷,醫療界卻從未中斷對防曬劑之鼓吹?

原因很簡單,至目前為止,有關防曬劑防癌抗老的證據,遠遠多過其負面之報導。在試管內發現的危機與真正在人體的作用有一大段距離,更何況防曬劑的設計是停留在皮膚上,真正吸收比例甚小,而亞硝酸胺在防曬劑內是污染物,而非應有成份。至於產生惡性黑色素瘤比例增加,目前一般歸因為使用防曬劑不確實,或早年之防曬劑效果不彰。

此外,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原本會使用防曬劑者,往往就是容易曬傷,產生皮膚癌及惡性黑色素瘤者。尤其長波紫外線防曬的觀念是到近年來才被重視,早年之防曬劑並未考慮到長波紫外線防曬,而現今研究則指出雖然中波紫外線是造成惡性黑色素瘤的主因,但中、長波紫外線協調作用,效果更強。過份依賴及相信防曬劑,若因而在陽光下停留更久,反而對皮膚產生更大傷害!

今日的防曬劑雖然防曬效果明顯改善,各種高防曬係數(SPF)的商品輕易可見,然而塗抹量不足,或有些部位往往遺漏未擦到,或是未能依需要補充,都可能使防曬效果大打折扣。

而在長波紫外線防護上,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成份avobenzone﹝又名Parsol 1789﹞其實並不穩定,在日曬不久後有很高比例會產生結構改變,而失去防曬效果,尤有甚者,反而可能使另一種目前最常用的防曬成份Parsol MCX連帶受影響。且長波紫外線防護的效果,目前並無公定的測定標準,不論消費者或醫師,都難以單憑外包裝說明,而作推薦或選購。

除此之外,有些人雖然避開了正午的太陽,但若同樣是曬傷,當下午太陽斜射時曬傷,反而會接受更多長波紫外線,這是因為一般曬傷是由中波紫外線所引起,其中長波紫外線的影響只佔20%,但當太陽斜射時,陽光中會含有更高比例的長波紫外線。對防曬劑期望太高,可以說是一般人共同的問題,也是醫療界過份強調使用防曬劑的結果。

▲正確的防曬觀念應該是以減少任何不必要的日曬為先,其次使用衣物、帽子,乃至加裝防紫外線玻璃窗,再過來才是使用防曬劑。

目前市面上已輕易可以買到添加防曬成份的陽傘及衣服,其防曬效果可輕易超過市面上最好的防曬劑,而即使是一般衣服,只要織得夠密,防曬效果也不差。

防曬劑自1928年正式問市以來,最初只被定位在防止曬傷,但隨後的研究則指出防曬劑的角色不僅於此。雖然70餘年來,防曬劑已大有改良,但仍有更多尤待改良處。真的想靠光擦防曬劑達到防老、抗癌的目的,而不在其其它方面同時加以配合,這樣的期待恐怕太高了些!

資料來源: 蔡呈芳 醫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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