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整理抽屜時,發現了2003年12月剛結婚那一年最後一個月我紀錄的帳本
上面紀錄著老公從八王子搬來橫濱跟我住的搬家費花了6萬5
另外光處理搬家後的垃圾就付了4萬2,所以那次搬家也花了老公10萬7000
在日本請人家來處理掉搬家後要丟的東西是要收費的
冰箱請人搬走也花了4200
本子上面還記載著當初買的新洗衣機跟電冰箱,微波爐烤箱,還有一些家電用品總共花了20萬
現在翻一翻看一看才知道當初我們買的家電都好便宜喔
三年了,從結婚到現在我還是一樣每天紀錄著家裡的每樣支出
今天翻到這一本只紀錄一個月的開支筆記本覺得很.......................懐かしいなぁ~
接下來的搬家要花費的金額可能比三年前還要多很多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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