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整理抽屜時,發現了2003年12月剛結婚那一年最後一個月我紀錄的帳本

上面紀錄著老公從八王子搬來橫濱跟我住的搬家費花了6萬5

另外光處理搬家後的垃圾就付了4萬2,所以那次搬家也花了老公10萬7000

在日本請人家來處理掉搬家後要丟的東西是要收費的

冰箱請人搬走也花了4200

本子上面還記載著當初買的新洗衣機跟電冰箱,微波爐烤箱,還有一些家電用品總共花了20萬

現在翻一翻看一看才知道當初我們買的家電都好便宜喔

三年了,從結婚到現在我還是一樣每天紀錄著家裡的每樣支出

今天翻到這一本只紀錄一個月的開支筆記本覺得很.......................懐かしいなぁ~

接下來的搬家要花費的金額可能比三年前還要多很多吧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ai8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